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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2.3静态投资回收期

Definition(投资回收期法)

投资回收期法,又叫投资返本期法或投资偿还期法。所谓投资回收期是指以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一般以年为计算单位,从项目投建之年算起,如果从投产年或达产年算起时,应予注明。投资回收期有静态和动态之分。

Definition(Pt)

静态投资回收期(简称回收期)是指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

Pt 计算公式

P t A t = 0 ( CI CO ) t = 0

静态投资回收期 亦可根据全部投资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计算求得,其计算公式

Figure3删除删除删除

PT 经济含义

静态投资回收期Pt是反映项目投资回收能力的重要指标,是用来考察投资项目盈利水平的经济效益指标。

PT 判断准则

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应与行业或部门的基准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若小于或等于行业或部门的基准投资回收期,则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否则不可行。设基准投资回收期为Pc,判别准则如下:

若Pt≤Pc,项目可以接受;若Pt>Pc,项目予以拒绝。

Pt的优缺点

缺点

  • 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
  • 未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
  • 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

优点

  • 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资的返本期限
  • 便于理解,计算也比较简单
  • 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